市工商聯2021年度公共服務清單調整情況公布 | |||||
序號 | 事項名稱 | 辦理依據 | 實施機構 | 服務對象 | 備注 |
1 | 非公有制企業政策、信息、法律、融資、技術、人才等服務 | 《中國工商業聯合會章程》第一章第三條第一款:積極探索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服務載體和機制,為非公有制企業提供政策、信息、法律、融資、技術、人才等方面服務,引導非公有制企業貫徹新發展理念,投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,加強自主創新,加快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,努力促進國民經濟更高質量、更有效率、更加公平、更可持續發展。 | 市工商聯非公服務中心 | 非公有制企業 | 原19年清單保留事項 |
2 | 設立商會組織服務 | 《中國工商業聯合會章程》第三章第十五條:工商聯所屬商會以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為主體,由工商聯作為業務主管單位,依照法律法規和本章程制定商會章程并開展活動,接受工商聯的指導、引導、服務,是工商聯的基層組織和工作依托。工商聯所屬商會應依法進行登記。工商聯可設立行業商會(同業公會)、鄉鎮商會、街道商會、園區商會、異地商會等所屬商會組織。 | 市工商聯 | 行業商會(同業公會)、鄉鎮商會、街道商會、園區商會、異地商會等商會組織 | 原19年清單保留事項 |
3 | 非公有制企業維權 | 《安徽省商會條例》第十三條: 商會應當參與矛盾糾紛多元化解,加強商會調解組織建設,根據調解工作需要,可以依法設立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。 經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,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。 | 六安市總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 | 非公有制企業 | 原19年清單保留事項 |
4 | 建筑(電力)工程中級職稱評審 | 按照省委、省政府關于深化人才工作改革的要求,根據《關于同意安徽省工商聯更改建筑工程中級評委會名稱的函》(皖人社函〔2018〕524號)。 | 市工商聯 | 會員企業 | 新認領的《指導目錄》事項 |